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经通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部分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分工安排
1. 张三同志:负责经济运行、工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工作。同时协助市长协调财政金融、税务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2. 李四同志:主要分管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工作。此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及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务。
3. 王五同志:继续主管农业与农村发展,同时新增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指导工作。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希望全体市政府成员严格按照新的分工要求履职尽责,共同推动通化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领导开展工作,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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