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我校决定开展“文明教研室”、“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表彰在教学与学习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文明创建,推动学校整体文明素质的提高。
一、评选范围
1. 文明教研室:全校各教研室均可参评。
2. 文明教师: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3. 文明学生: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教研室评选标准
1. 团队协作:教研室成员之间关系融洽,能够高效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2. 师德师风:注重职业道德修养,无任何违反师德行为记录。
3. 学术氛围: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4. 环境整洁: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二)文明教师评选标准
1. 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耐心指导学生成长。
3. 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不谋取私利。
4. 创新意识:勇于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三)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2. 勤奋好学:珍惜学习机会,刻苦钻研专业知识。
3. 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乐于助人。
4. 身心健康:注重个人品德培养,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阶段: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组织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审核阶段: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一步确认。
3. 公示阶段:将初步确定的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 表彰奖励: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注意事项
- 所有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能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
- 希望通过本次评比活动,能够激发更多人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为构建更加美好的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努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代文明使者,共创美好未来!
以上即为本次“文明教研室、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比方案,请大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共同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