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屯东小学的内部管理,提升学校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凝聚力,特制定本教职工大会制度。本制度旨在为全体教职工提供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沟通平台,确保学校的各项决策能够得到广泛的支持与落实。
一、会议频率
教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和学期末。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二、参会人员
教职工大会由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参加。校长负责主持会议,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内容
1. 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通报;
2. 教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讨论;
3.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解读与实施情况反馈;
4.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流程
1. 会议开始前一周,办公室将会议议题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2. 在会议上,首先由校长作工作报告,然后进入自由发言环节;
3. 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4. 最后由主持人总结会议成果并宣布闭幕。
五、会后跟进
每次会议结束后,办公室需整理会议记录,并将会议决议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校内显眼位置,同时通过邮件发送给每位教职工。对于未能出席的教职工,应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其会议结果。
六、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屯东小学所有。
以上就是屯东小学教职工大会制度的具体规定。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共同为实现屯东小学的美好愿景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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