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卫生院健康档案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健康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与健康档案管理相关的人员及活动。
一、档案室基本要求
1. 环境条件: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通常为15℃-25℃),湿度控制在45%-65%之间。
2. 安全设施:档案室内需配备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清洁卫生: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虫害滋生,保持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档案接收与整理
1. 档案接收:各科室应及时将新产生的健康档案送至档案室,由专人负责接收并登记。接收时需核对档案数量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
2. 分类归档:按照患者姓名首字母或疾病类别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每份档案都有明确的位置标识。
3. 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分配唯一的编号,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三、档案借阅与使用
1. 借阅权限:仅限于卫生院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方可申请借阅档案,外部人员一般不得查阅。
2. 借阅流程:借阅人须填写《健康档案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间需妥善保管档案,不得转借他人。
3. 归还时限:原则上借阅期限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延期。
四、档案保存与销毁
1. 长期保存:对于超过保存年限但仍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留;对于无保存必要的档案,则需经过审批后统一销毁。
2. 电子备份:除纸质档案外,还应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数据库以方便检索和长期保存。
五、责任分工
1. 档案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接收、整理、分类、借阅登记等工作。
2. 各科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需监督本科室健康档案的收集和提交情况。
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健康档案管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六、监督检查
1. 卫生院领导不定期对档案室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共同促进档案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实现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职工严格遵守执行。
以上即为《卫生院健康档案室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且人性化的档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