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稳定,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三、工作职责
1. 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关注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排查内容
(一)校舍安全
1. 定期检查校舍结构是否牢固;
2. 检查教室、宿舍等场所是否存在裂缝、倾斜等问题;
3.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设备设施安全
1. 对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 检查实验室化学品存放情况;
3. 保障水电线路正常运行。
(三)食品卫生安全
1. 加强食堂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2. 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检测;
3.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五、排查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季节变化和特殊时期增加专项检查次数。
六、整改流程
1. 发现隐患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2. 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3. 跟踪整改进度直至问题解决;
4. 将整改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七、考核奖惩
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