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村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 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
- 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 办理村民提出的合理诉求。
第二章 村民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村民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本村公共事务讨论与决策的权利;
2. 监督村委会工作的权利;
3. 提出建议或批评意见的权利;
4. 享受集体福利待遇的权利;
5. 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村民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2. 积极参加村级活动,支持村委会工作;
3. 爱护公共财产,维护环境卫生;
4. 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正能量;
5. 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村委会职责
第六条 村委会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代表意见,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七条 村委会需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内容,确保透明度。
第八条 对于涉及全村利益的重大项目或工程,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社会治理
第九条 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及时化解邻里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相处。
第十条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第五章 公共设施维护
第十二条 村内所有公共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保养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村民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占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需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可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以上即为《村民自治章程》全文,请各位村民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将我们美丽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此章程旨在规范村民行为,增强凝聚力,促进乡村全面发展,希望每位村民都能积极参与其中,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