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村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流程,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村民议事会及其相关活动。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重要平台,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并决定涉及全村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执行情况,并向全体村民报告工作进展。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每位成员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同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村民议事会由村民代表组成,人数根据村规模确定,一般为15至30人。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主持会议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讨论并表决村级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
第八条 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对村委会提出的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参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提案提交:任何村民均可向村民议事会提交提案,提案需明确具体事项及理由。
第十一条 审议过程:议事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充分讨论,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表决通过:提案须经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三条 公示结果:通过后的决议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 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尽职尽责,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职务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
第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大会补充修订。
通过实施此制度,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村民自我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美好家园!
以上即为《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