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开放教育的发展,提升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赣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简称“赣州电大”)特制定本《赣州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明确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具体实施步骤和管理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学习体验。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放教育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实施细则对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学习支持服务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以下是具体实施细则:
一、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必修课与选修课组成,涵盖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多个核心领域。所有课程均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设计,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当增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题课程。
二、教学模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课堂、视频会议等,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灵活便捷的学习体验。同时,定期组织面授辅导活动,确保师生之间能够面对面交流互动。
三、学习支持服务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丰富的数字资源库;
- 开设在线答疑平台;
- 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及研讨会;
- 设立专门的班主任团队负责全程跟踪指导。
四、考核评价机制
实行多元化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每门课程的成绩构成通常包括平时成绩(如作业完成情况)、期中测试以及期末考试三部分比例分配合理安排权重。此外,还将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检验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总之,《赣州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施细则》力求从多个维度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在此框架下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共同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向前迈进!
以上内容即为本次发布的全部信息,请各位老师同学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向教务处反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