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内部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例会、专题会议、总结会议、协调会议等。
2. 会议应坚持“精简高效、务实求实”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空谈,确保会议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所有会议均需提前准备、明确议题、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和后续跟进。
二、会议分类与组织
1. 工作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一般每周或每月召开一次,用于汇报工作进展、分析问题、部署任务。
2.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事项或项目召开,由相关责任人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讨论。
3. 总结会议: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 协调会议:用于解决跨部门协作中的问题,由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人员主持。
三、会议准备与安排
1. 会议主持人应在会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2. 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主题提前准备材料,确保会议内容充实、讨论深入。
3. 会议议题应明确具体,避免泛泛而谈,必要时可附上背景资料供参考。
四、会议纪律与要求
1. 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报备。
2. 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不得随意打断他人讲话。
3. 会议中涉及保密内容的,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
五、会议记录与执行
1. 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决议事项及责任人。
2.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24小时内整理完成,并发送至相关责任人及参会人员。
3. 会议决定事项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落实,并定期反馈进展情况。
六、会议评估与改进
1. 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对会议效果进行评估,检查会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形式化倾向。
2. 鼓励员工对会议组织和内容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会议流程和管理水平。
3. 对于多次未按要求执行会议决议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公司将有效提升会议质量,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