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事局文件】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编制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禁超编进人、混岗使用。凡涉及人员招录、调入、转隶等事项,须提前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确保编制使用合法合规。
二、强化干部日常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三、规范人员流动程序
对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产生的人员变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擅自离职或违规调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人员信息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完整归档。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人事档案是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档案中存在缺失或不实信息的,要及时核实并补充完善。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应加快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人社系统平台,实现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人事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事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