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卫生厅第二周期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申报工作的】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科研能力与临床服务水平的提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吉林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决定启动第二周期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科学遴选、合理布局,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临床优势的重点学科,带动区域医疗技术进步与服务能力提升。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结合自身学科发展现状,认真组织材料准备,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申报范围涵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具备一定科研基础和临床特色的重点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申报单位需在科研成果、人才队伍建设、设备配置、管理机制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并能体现出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申报流程包括单位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及公布等环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共同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确保本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