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住宿服务的旅馆、酒店、民宿等经营单位。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旅店、公寓、民宿等。各经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接入并使用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采集、报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系统功能与职责
1. 信息采集
各旅馆应按照规定如实录入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入住时间、离店时间等基本数据,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外籍旅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申报。
2. 信息报送
旅馆应通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日入住信息的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对于异常情况,如疑似逃犯、涉毒人员等,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3. 数据管理
系统数据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各旅馆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泄露相关信息。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数据核查、比对和分析工作。
三、操作流程与标准
1. 系统接入
各旅馆应在开业前或系统升级后,按程序申请接入系统,并完成相关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2. 人员培训
旅馆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系统操作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系统功能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3. 日常维护
旅馆应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 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将定期对旅馆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报送是否及时、数据是否真实等。
2. 违规处理
对未按规定使用系统的旅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奖惩机制
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表现突出、积极配合的旅馆,可给予表彰或政策支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并限制其经营活动。
五、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厦门市公安部门负责解释。各旅馆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系统运行有序、数据真实可靠,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注:本文件为原创内容,旨在提供参考与指导,具体实施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