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事规则(实用版)】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实用版)》。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是董事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1. 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具体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
2.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批重大投资与融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审议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管理层工作等。
3. 董事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时间由董事会秘书提前通知;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
2. 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定时间送达全体董事,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有关材料。
3.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不能出席,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
1. 会议开始时,主持人应宣布会议议程,并确认到会董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 会议期间,每位董事有权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或质疑。会议讨论应围绕议题展开,避免无关话题。
3. 对于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包括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主持人决定。
4.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需达到更高比例。
四、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1. 董事会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内容、讨论过程及表决结果。
2. 会议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签字确认,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供日后查阅。
3.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及时传达至公司管理层并督促落实,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五、附则
1.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董事会议事规则(实用版)》旨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清晰、可行的操作指引,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高效运行。各董事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公司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