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new】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最新版)》。
本办法适用于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学时认定机制,推动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学习、不断进步,促进全市人才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
一、学时认定的基本原则
1. 分类管理,分级实施: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合理设置继续教育内容与学时要求,确保学时认定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2. 注重实效,突出应用:继续教育内容应贴近实际工作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统一标准,动态调整:建立统一的学时认定标准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制度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二、学时认定的内容与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参加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
- 参与线上网络课程学习;
- 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讲座、技术交流等活动;
- 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 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课题研究等实践活动;
- 其他经认定的继续教育方式。
三、学时计算与认定程序
1. 学时计算以实际参与时间为准,一般每半天计4学时,全天计8学时;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活动内容进行合理折算。
2.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每年度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通过“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登记与申报。
3.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记录,并汇总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监督与管理
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学时记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服务,支持各类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资源。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氛围,为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