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9号文加计扣除10%】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9号),该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其中,针对特定行业和企业的固定资产,允许在原有税前扣除基础上,再按10%的比例进行加计扣除。这一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推动产业升级。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39号文是继2018年“64号文”之后的延续性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范围,尤其对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重点行业给予更大支持。
二、适用范围
根据39号文规定,以下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10%的优惠:
类别 | 适用对象 | 说明 |
制造业 | 生产制造类企业 | 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研发能力强的企业 | 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
其他行业 | 满足条件的其他企业 | 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 |
三、加计扣除方式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按10%的比例进行加计扣除。具体操作如下:
- 计算公式:
加计扣除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10%
- 适用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适用对象:
仅限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四、申报流程
企业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包括:
- 固定资产购置合同或发票
- 企业资质证明(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 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凭证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五、注意事项
1. 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过其他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不得再次适用本政策。
2. 及时申报: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避免因逾期影响享受优惠。
3. 保留资料:建议企业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核查。
六、总结
2019年39号文的出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对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有助于减轻税负、提升竞争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利用政策,同时注意合规申报,确保享受优惠的同时不违反相关规定。
政策名称 | 2019年39号文加计扣除10% |
发布时间 | 2019年5月13日 |
适用期限 | 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扣除比例 | 10% |
适用对象 | 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
申报方式 |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
核心目的 |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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