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中的工资总额是实发数还是应发数】在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的过程中,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方式一直存在一定的疑问。尤其是“工资总额”是指实发数还是应发数,成为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关注的重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残保金的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总额。这里的“工资总额”通常指的是应发工资,而非实际发放的金额。也就是说,在计算残保金时,应当以员工应得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而不考虑实际发放情况。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问题,以下是对“实发数”与“应发数”的对比总结:
一、实发数与应发数的区别
项目 | 实发数 | 应发数 |
定义 | 员工实际领取的工资金额 | 员工应得的全部工资金额(含各种补贴) |
包含内容 | 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后的金额 | 未扣除任何费用的工资总额 |
计算用途 | 用于员工实际收入统计 | 用于政策性计算(如残保金、社保缴费等) |
是否包含补贴 | 通常不含 | 包含各类补贴、奖金、绩效等 |
二、残保金中工资总额的计算标准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 残保金应缴金额 = 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 残保金征收比例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差额
其中,“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指的是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所有职工的应发工资总额,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离职或已退休人员的工资。
因此,在计算残保金时,企业应按照“应发工资”来统计职工工资总额,而不是根据员工实际到账的金额。
三、注意事项
1. 工资总额的确认:企业在申报残保金时,需提供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确保工资总额的准确性。
2. 是否包含临时工:部分地区的政策可能对临时用工有不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或残联部门。
3. 避免错误申报:若误将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可能导致残保金缴纳不足,从而面临罚款或滞纳金。
四、总结
在残保金的计算中,工资总额应以“应发数”为准,而非“实发数”。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相关申报时,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准确统计职工工资总额,以避免因计算错误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如需进一步了解当地残保金的具体政策,建议查阅地方财政或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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