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申请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在填写现金流量表时应该填写在哪】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因多缴税款而申请退税,这部分退税金额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如何处理,是财务人员常遇到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退税应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以下是具体说明及表格总结:
一、问题解析
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若发现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应纳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该笔退税属于企业从政府获得的财政补贴或税收返还,本质上属于企业的资金流入,因此应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
由于该笔款项并非来自经营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也非投资活动(如购置资产、对外投资等),因此应归入“筹资活动”类别。
二、现金流量表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 筹资活动包括企业筹集资金和偿还资金的活动,如吸收投资、借款、偿还债务、支付股利等。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例如政府补助、税收返还等。
因此,企业所得税的退税应计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三、填写示例(表格)
项目名称 | 填报位置 | 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类税款的返还 |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如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 |
汇算清缴申请退回的企业所得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栏目 |
四、注意事项
1. 区分税种:不同税种的退税可能归属不同项目,如增值税退税一般归入“收到的税费返还”,而企业所得税退税则视情况归入“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政策变化: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有特殊规定,建议结合当地税务局要求执行。
3. 会计处理:在会计账务处理中,应将退税金额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贷方冲减,并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五、总结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归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下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收到的税费返还”栏目,具体根据企业会计政策和税务规定确定。正确填报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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