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当年境内所得额是填什么数】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很多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当年境内所得额”这一栏感到困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该栏目的填写内容,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并以总结加表格的形式呈现。
一、什么是“当年境内所得额”?
“当年境内所得额”是指企业在本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各项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净收益。这个数值是企业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经营成果,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境内所得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所不同。前者是企业在境内经营的总利润,而后者是在扣除各项允许税前扣除项目后的金额。
二、如何填写“当年境内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时,“当年境内所得额”应填写以下
-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外收入:如资产处置收益、捐赠收入等;
- 扣除项: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等;
- 最终结果:即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及相关费用后的净利润(或亏损)。
注意:如果企业有境外收入,这部分需要单独列示,不计入“当年境内所得额”。
三、常见误区
1. 误将“应纳税所得额”当作“当年境内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经过税务调整后的金额,不能直接作为境内所得额填写。
2. 未区分境内与境外收入
境外收入应单独处理,不得混入境内所得额中。
3. 忽略非货币性收入
如以物易物、捐赠收入等,也应纳入境内所得额计算。
四、总结表格
| 项目 | 填写说明 |
| 当年境内所得额 | 企业在本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总收入减去相关成本、费用、损失后的净收益 |
| 包括内容 | 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 |
| 不包括内容 | 境外收入、非经营性收入(如捐赠支出)、未经税务调整的免税收入 |
| 常见错误 | 误将应纳税所得额填入、混淆境内与境外收入、忽略非货币性收入 |
五、结语
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当年境内所得额”,有助于企业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填报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结合自身财务报表和税务政策,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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