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第一季度季报购销合同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填写】在进行印花税申报时,尤其是第一季度的季报中,购销合同的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是一个关键信息。正确填写该日期,有助于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引发的税务问题。
一、书立日期的含义
“书立日期”指的是购销合同签订的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购销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因此,在填写应纳税凭证时,必须准确填写合同的签订日期,而不是合同的履行日期或付款日期。
二、填写规范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即合同双方正式签署合同的日期,应以合同文本上明确标注的日期为准。
2. 日期格式要求:一般采用“YYYY-MM-DD”格式填写,如“2025-03-15”。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合同为口头协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 若合同未明确签订日期,应按实际签订日期填写,必要时可附上说明文件。
三、填写示例
| 序号 | 合同编号 | 签订日期(书立日期) | 合同金额(元) | 备注 |
| 1 | HT20250301 | 2025-03-05 | 50,000 | 正常签订 |
| 2 | HT20250302 | 2025-03-10 | 80,000 | 无备注 |
| 3 | HT20250303 | 2025-03-15 | 120,000 | 有补充协议 |
四、注意事项
- 及时更新:若合同在季度内多次签订,需逐笔登记,确保数据完整。
- 核对一致:合同签订日期应与财务记账、发票开具等资料保持一致。
- 留存资料:建议企业保留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以备税务核查。
五、总结
在填写印花税第一季度季报中的购销合同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时,务必以合同的实际签订日期为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通过合理归档和规范填写,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税务合规水平,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 关键点 | 内容 |
| 书立日期定义 | 合同签订日期 |
| 填写格式 | YYYY-MM-DD |
| 常见错误 | 使用履行日期或付款日期 |
| 建议做法 | 每份合同单独登记,确保数据一致 |
通过以上方式,企业可以更加高效、规范地完成印花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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