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里的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怎么填】在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时,很多纳税人对“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这一栏的填写方式存在疑问。该日期是判断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写有助于避免税务风险。
以下是对“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的详细说明及填写示例:
一、什么是“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
“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是指纳税人签订或领取应税凭证的日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以合同签订日、凭证生效日或收讫款项日为准,具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行为为准。
二、如何正确填写该日期?
1. 合同类凭证: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应填写合同签订的日期。
2. 票据类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承兑汇票等,应填写取得该凭证的日期。
3. 其他应税凭证: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应填写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署日期。
注意:如果合同或凭证是通过电子方式签订的,应以系统生成的签署日期为准;若为纸质合同,则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三、常见问题解答
| 问题 | 回答 |
|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签署日期怎么办? | 应以合同实际履行开始日期或双方确认的有效日期为准。 |
| 如果凭证是跨年度的,应该怎么填? | 按照凭证实际签署或领取的日期填写,不因跨年而改变。 |
| 如果凭证是多份合并填写的,日期怎么处理? | 每份凭证应单独填写各自的签署或领取日期。 |
四、填写示例(表格)
| 应纳税凭证名称 | 书立/领受日期 | 填写说明 |
| 购销合同 | 2024年5月10日 | 合同签订日期 |
| 借款合同 | 2024年6月5日 | 双方签署日期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4年7月1日 | 收到汇票的日期 |
| 租赁合同 | 2024年8月15日 | 合同签署日期 |
| 技术服务协议 | 2024年9月20日 | 协议签订日期 |
五、注意事项
- 日期格式统一使用“YYYY年MM月DD日”;
- 确保填写日期与实际业务一致,避免虚报或漏报;
- 若不确定日期是否准确,建议查阅原始合同或凭证记录。
总之,“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是印花税申报中的关键信息,正确填写有助于合规申报,减少税务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凭证管理,确保每一笔应税行为都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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